机电设备管理和包机制度(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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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设备的刻号和技术标牌要做到清晰可见。
2、大型和重点设备,机电管理部和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技术特征档案,各种主要技术参数和检修纪录要详实准确。
3、各单位要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并建立设备动态管理牌板。各单位每月按时上报设备状态表。
4、严格的按照《煤矿设备管理规程》检查和验收。机电管理部定期组织设备管理(包括维修)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管理和维修人员的业务水平,并组织开展设备管理达标竞赛活动。 ㈦、设备报废和处置
1、凡达到报废程度的固定资产设备和低值易耗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由机电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报废鉴定,经公司批准后实施报废。
2、凡已报废的设备均由机电管理部组织回收,残体经公司同意后可价让或回炉处理。其费用上交(集团)公司财务冲抵设备残值。
3、凡多年不用或因生产变化、设计变更而不能使用的闲置设备,在外界有需求时可以价让,价让的价格由机电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和企业管理部共同检查鉴定,按市场价格论价,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价让。
㈧、设备仓库管理制度
1、 机电设备库要设专职设备保管员。
2、 入库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和验收单,必须按类别摆放整齐,并配有醒目的设备号码标签,做到帐、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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