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和包机制度(4)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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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如因检修质量导致事故,损失除由维修单位承担全部损失外,还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设备检修完毕后,由维修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决算,由机电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同时对检修决算进行审批。
7、维修单位设备检修暂执行原煤炭部《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实行保修期内包修制度。保修时间15天,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而造成的损失由维修单位承担。
8、各单位必须在月末23日前提出维检设备的配件计划,并报供应公司配件科,由配件科统一安排,加工或外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私自采购,私自采购的任何配件或零部件,机电管理部均不预验收,财务不预结算。
9、维修费用:
(1)、租赁设备维修前,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维修预算,并报机电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维修单位凭竣工报告和决算审批单从租赁费中列支。对未到使用周期和因责任事故损坏的设备,其维修费用租赁费不预列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须到维修单位维修的设备,由维修单位向使用单位结算费用。
(2)、对非租赁设备的维修,其审批手续同租赁设备相同,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㈥、设备基础管理
1、机电管理部对全(集团)公司的设备按类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并填卡和建立总帐,各单位建立分帐,并做到帐、卡、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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