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预案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安全工作预案
为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处置我校发生的紧急情况,保障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学校紧急情况是指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师生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学校紧急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事故:学校事故主要有火灾、学校设施(校舍、教学设施)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其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
(2)事件:学校事件主要有突发性的涉及师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大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3)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疫情、危及或可能危及学校的灾害等。
2、学校紧急情况分为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重大学校紧急情况和特大学校紧急情况。
(1)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由市级一两个职能部门可以处置的,称为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
(2)重大学校紧急情况,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害,需由市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的学校紧急情况。
(3)特大学校紧急情况: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和师生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需调动、动员多个机构和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学校紧急情况。
(二)机构和职责
1、机构设置:处置学校紧急情况的机构按学校紧急情况的三个类型分为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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