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投标书(4)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附件二:
报 价 表
注:1、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所投设备品牌、型号、 配置参数、制造商、产地等信息。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 作为投标产品技术指标。
投标单位:(签章) 日期: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编号为LHZCH【2012】018号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课河市区桥面监控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和真实的。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如法人参加招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公安厅核准发放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邮 编: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签 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