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4)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搞好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
摸清家底,建立明细账,做到“每项必登,凡登必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支报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加强对收购企业和地块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贬值。对于新上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执行。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监管。
在土地收购、储备、整治、出让的环节中,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以及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做到“合法拆迁、阳光拆迁”,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九)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将专项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并常抓不懈,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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