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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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抓的原则,将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二)严肃对待,专题研究。
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安排意见,年终有总结材料,积极参加上级召开的反腐倡廉有关会议并及时在规定范围内传达落实。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三)开展教育,防患未然。
坚持通过经常性和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一把手亲自上党课,不定期开展谈话交流,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防腐拒变能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善于发现和收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送信息。加大对内的信息传递,让每位职工都知晓中心廉政工作的要求,加强监督,在中心形成良好的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特别要对分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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