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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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二)认真开展密切联系群众的“三项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活动。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巩固全区“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禁止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等。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组织程序和相应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开展工作。顾全大局,班子成员精诚团结;高质量的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要求报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表决统计表》。
(五)坚持推进党务公开。
对于上级组织部门确定了的组织发展、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党务公开事项,要坚定不移地执行,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严禁徇私舞弊,避重就轻。
(六)加强干部管理。
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认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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