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俊安商务园-俊新中(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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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同时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12.2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账支票、电汇、现金形式。
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保持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则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相应顺延。
12.5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后因投标人的原因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12.6 为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使工程顺利进行,执行建筑【2008】1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应
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无条件担保)。合同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担
保或担保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发包合同总价格的10%。
13、 投标预备会
13.1 投标单位派代表按照前附表第8项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勘察工程现场并出席投标预备会。
13.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3.3 勘察现场
13.3.1 投标单位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须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3.3.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
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4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
单位。
13.5 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由于
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5条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投标须知第7条的
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和前附表第9项所述编制1份投标文件“正本”,3份投标
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格审查部分应统一制作成WORD格式的CD-R光盘(2份),放在技术
标投标文件正本中,商务标电子文件应制作成VER2008格式的CD-R光盘(2份),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
正本中,投标文件CD-R光盘的内容及格式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在光盘的表面注明:工程名称、投
标单位名称、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
14.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正本及所有副本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格式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
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有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