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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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建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强化资源掌控,完善服务及保障网络;
2、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收集、统计、汇总及采购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发布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4、负责编制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并提供招标采购服务; 5、负责维护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保障集采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服务周到;
6、负责协助开展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工作。 第七条 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物资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3、参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子公司负责本单位供应商评价,公布《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4、负责上报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计划; 5、参与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第八条 项目部(工区)物资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审核汇总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编制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计划、技术规格书等资料,及时报送上一级物资部门;
3、负责推荐物资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评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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