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薪酬体系管理案例11(10)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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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薪酬体系管理案例11
4、凡遇现工资表与原工资表的等级工资不合时,暂按:低升、高不降的原则(即:原工资低于现工资的,可以自然升入现工资;原工资高于现工资的,暂不降低,保留至下次调整为止),留待年度的薪资调整或经过业务考核后调整。
5、对不同部门人员的升薪,或遇特殊异议时,酒店总经理有最后解析权。
《酒店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
又称:浮动效益工资
总说明:
为深化企业改革,并遵循董事会提出的:“外部树形象,内部求效益”的治店大纲,激励全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董事会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的经营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自2004年4月1日始,酒店的薪金体系,执行全员与酒店经营效益相挂钩的方案,本方案包括三大部分:浮动效益工资部分、月度超产奖金部分、年终双薪奖励部分。
第一部分:浮动效益工资部分
一、由酒店总经理一次性下达各营业部门的月度、季度、年度的经营指标数,并由酒店总经理和各营业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签定“经营指标确认书”。
二、月度以每月1日——每月30日(31日),为月份考核的结算时间,并以此发放月度浮动效益工资和超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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