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9)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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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色印章的药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械质量证明材料及相关合法票据、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我局的审查登记表,从源头上保证所购药械的质量。
2、加大药品抽检频次和力度。为确保辖区内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必须充分发挥药品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抽检频次和力度。结合销售代表的登记管理制度、药品经营企业办证、换证的现场检查、及GSP认证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对中药饮片、藏药制剂、注射剂、补肾壮阳药等重点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和抽验,全年完成药品抽样共计115个批次,其中监督抽验80个批次,不合格19个批次,不合格率为23.75%;中药材不合格率为65%,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抗生素不合格率为15%,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化学药不合格率为25%,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专项抽检35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5.7%;送检药品70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4%;快速检测155个批次。
3、加强日常监管,净化药械市场。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和年初我局明确的工作重点,结合省、市局发布的假劣药品《稽查通报》、非药品冒充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代表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乡镇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保健品店、国家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45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32件,其中简易程序的14件,立案的18件,其中药品的28件,医疗器械的1件,已收缴罚款
3.8249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35323万元,没收药品货值金额0.9692万元。监督检查中查出假劣药品29个品规。举报案件2件,对举报情况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情况属实,属我局职责范围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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