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招标文件(16)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绿化施工招标文件
26.3养护要求
(1)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养护期为一年,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对苗木进行精心养护,保证苗木成活,发现死苗二周内予以更换补种; 补种的苗木重新开始计算养护期。养护期内要勤浇水保证苗木成活、除乔木外其他苗木修剪不得少于一次;病虫防治、施肥、除草各不得少于二次并不得低于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修剪、病虫防治、施肥、除草现场养护时应通知业主,并做好养护记录,记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2)在一年养护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能按照26.3(1)条对苗木进行精心养护时,甲方有权将养护工作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按实向承包方扣回。
(3)乔木主杆离地面三分之一以上部分枯死的,作整株死亡处理。
26.4工程质量目标指的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如合格工程或仙都杯、九龙杯、钱江杯等优质工程)。
27、合同价款与支付
27.1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的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根据乙方报价(中标价)确定。
27.2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苗木价格的调整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价格调整”的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27.3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当月工程量低于30万元的计入下一月工程量,付止完成工程量的70%。
(3)预付工程款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4)全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付止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经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付足全部工程造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经竣工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14天内付清工程保修金。
27.4工程量的确认: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
28、材料和设备供应
28.1需经甲方签证认可的暂定价和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材料单价部分,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和质量标准。乙方在采购前,其样品(质量、价格等)须经施工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员、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8.2其它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