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招标文件(1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绿化施工招标文件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或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达到投标书中要求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某项达不到投标书要求时,没收该项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
(2)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4.3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须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须将合同副本报县监察局及县行业主管部门、县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