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招标文件(1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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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施工招标文件
(3)合理低价,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有可行的保证措施,企业信誉及合同履约情况好;
(4)反不正当竞争等。
22.3评标办法附后
22.4投标文件的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的规定进行评审。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不一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
22.5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参与评标的任何人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定 标
23.1定标根据评标办法经评标小组百分制评分,依高分定标。
23.2评分后,总分一样由报价低者中标,总分和报价都为一样者,则由招标人在昌宁县监察局、县招标办、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当众抽签产生一名中标单位。
23.3若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或在未能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招标人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二名的投标人,若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招标人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人,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二名和第三名发生23.2条情况的按23.2条规定处理。
23.4在中标公示期间, 经查实第一中标人为无效标或废标的, 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 若第二名中标人存在同样情况的, 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单位,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24、授予合同
24.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开标和公示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