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动物疫病疫苗防伪标签管理程序(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大动物疫病疫苗防伪标识印刷合同》的标签印制企业,同时标签印制企业应按照疫苗生产企业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四)中监所对疫苗生产企业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向其发放《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防伪标签印制通知单》(表4),疫苗生产企业即可进行标签订购。
(五)疫苗生产企业和标签印制企业的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将变更资料提交中监所备案。
三、 防伪标签的印制管理
(一)疫苗生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防伪标签订购通知单》(表5),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中监所。
(二)中监所收到疫苗生产企业的《防伪标签订购通知单》后应及时审核。审核结果符合规定的,加盖审核专用章后发送至相应的标签印制企业,通知印制企业及时安排生产。
(三)标签印制企业应按照中监所下达订单中规定的印制数量、规格和交货时间进行防伪标签的印制。
四、 防伪标签的发送和接收管理
(一)标签印制企业完成每笔订单后,应在发货的同时将《防伪标签发送单》(表6)发送至疫苗生产企业。
(二)疫苗生产企业在接收到防伪标签后,应按实际接收的数量填写《防伪标签接收单》(表7)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及时报送给标签印制企业。标签印制企业应建立防伪标签台账,及时核对《防伪标签发送单》和《防伪标签接收单》后一并上报中监所。
(三)中监所核实《防伪标签订购通知单》的订购量、《防伪标签发送单》的发送量和《防伪标签接收单》的接收量,并进行详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