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G-48简单购销框架协议(不涉及安装、保修和技术(4)
时间: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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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14048 合同编号
地址:[]
电话:[]
买方和/或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2.3买方和/或采购方应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营业税/其他]发票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并按以下第[]种方式向卖方付款:'(1)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经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和/或采购方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2 )分期支付
买方和/或采购方分期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2.4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2.5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
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
此导致未能在第2.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 2.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验收
3.1买方和/或采购方应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五日内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种:
(1)双方验收:[]
(2)买方和/或采购方自行验收:[]
3.2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种:
(1)开箱验收;
(2)抽样验收。
3.3若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疋地点。
3.4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若发现卖方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
3.5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补充发货或质量瑕疵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买方按相当于当期采购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卖方不能按时交货超过三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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