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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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和时限。(2008年9月22日);
(二)由省河务局编制并印发《吉林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大纲》。(2008年9月25日前)
(三)各市(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本地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本地所辖中小河流名称,并将规划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所辖中小河流名称分别报送厅计财处和省河务局。(2008年9月25日)
(四)各市(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本辖区内中小河流基本情况搜集、调查、整理,提交相关表格及文字报告;结合基本情况调查成果和确定的河流治理标准,提出治理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分类,在地形图上进行项目标注,核定工程量并编制投资估算,提出分年度安排意见;开展建设效果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规划编制成果。(2008年11月10日前)
(五)省河务局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各相关市(州)、县(市),对重点治理河段进行现场踏查。(2008年10月30日前)
(六)省河务局对各地第一次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完成部分汇总。对需要修改的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并返给上报单位。(2008年11月25日前)
(七)各市(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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