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吉林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为依据,本着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的原则,结合原有水利相关规划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综合发展规划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的范围
本次规划将吉林省境内流域面积在200-3000km之间的全部河流一并纳入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为基础,按照水利部及松辽委总体平衡要求,将我省部分重点中小河流纳入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四、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
本次规划的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年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规划的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重点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规划水平年为2012年。
五、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由省水利厅规划计划财务处牵头,省河务局负责具体编制工作,相关市(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六、规划工作的开展方式及进度安排
(一)由厅计财处和省河务局组织召开规划工作会议,传达水利部长沙会议精神及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分解下达相关市(州)、县(市)的编制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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