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磁粉探伤规程(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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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的
探伤原始记录应包括:设备型号、探伤参数、操作者、日期、产品标准、探伤标准、规格、炉批号、受检支数、合格支数、不合格支数、缺陷类别、校验记录。
14.2探伤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4.2.1炉批号、钢级、规格、探伤支数
14.2.2检测结果及质量分级、检测标准名称和验收等级
14.2.3磁化方法及磁化规范,磁粉种类级磁悬液浓度和施加磁粉的方法,检测灵敏度校验及标准试片;
14.2.4探伤结果、探伤日期、签发报告日期
14.2.5操作者和签证者姓名及技术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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