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2)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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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观
平在判断特区姓“社”不姓“资”时提出了两条标准:一是公有制,二是国家政权。
第二个层次: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不止一次地指出,坚持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邓小平始终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视为“基本点”,并把它同共同富裕看成是“社会主义固有的特点。”这就充分说明了公有制也同共同富裕一样,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第三个层次:社会主义模式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不能变的,改革不是要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的制度的自我完善。对于社会主义的模式,邓小平则认为应该是多样的和可变的。他曾经多次谈到不能搬用别国模式的问题。他强调指出,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就是同一国家在不同发展时期的历史条件也是不同的。
(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
落后国家如何建成社会主义,是前此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解决的课题。邓小平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探索了中国怎么搞社会主义。归根结底,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逐步发展中国的经济。”应该说,这是邓小平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这一核心思想的展开,就构成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我把邓小平的基本思路归结为“三点一线”,即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两手抓和党的基本路线。
第一点: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和阐明:“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 “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就要肯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是邓小平考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思路的出发点,从这一点出发,必须解决与之相关联的四个问题。
——必须解决工作重心转移的问题。
——必须解决实现工作重点转移的条件问题。
——必须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问题
——必须解决发展生产力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政策问题。
第二点:改革开放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邓小平曾经多次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主要是改革和开放政策。邓小平认为 “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点:只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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