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发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3)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煤层气地面开发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 煤层气地面开发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时应系统地识别和确定潜在危险,并充分考虑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地质灾害、设施类型、应急救援资源等因素。
第十三条 煤层气企业应制定防火防爆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并对应急响应和处臵提出要求;按规定组织评审和备案;当涉及多个单位联合作业时,应急预案应协调一致,做到资源共享、应急联动。
第十四条 煤层气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使员工熟悉相应岗位应急要求和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煤层气企业应建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人员和应急救援设施、物资等资源,并确保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十六条 当发生事故或出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时,煤层气企业应按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应急处臵和响应,防止事态扩大,控制衍生事故。
当发生应急预案中未涉及的事件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臵措施,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节 安全责任及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 煤层气地面开发项目的煤层气井施工方案可以由煤层气企业自行设计,但总体开发方案、煤层气集输管线、站场、增压站、压缩站、供电等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上一篇:商用豆浆机怎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