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名词解释(9)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112、保险的分类: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营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113、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订立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翥履行给付义务。
法律性质: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是非要式合同;是附合合同;是射幸合同。
114、投保人的义务:
如实告知的义务;危险增长率加时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时的通知义务与提供单证的义务;防损救灾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说明义务;承担义务。
115、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或者以物质量财产及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6分类:
按实施方式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按保险的范围不同分为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
按保险标的的内容不同分物质财产保险、经济利益保险、责任保险;
按保险标的的性质分积极性财产保险、消极性财产保险;
按保险的业务内容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肯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
117、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特点:
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人与物或责任关系;人身保险的长期限性。
118再保险:是指保险的为了分散风险而将原承保的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转移给另一个保险人的保险。
119、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A、 合同当事人不同;B、保险标的不同;C、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D、保险费支付不同。 120、再保险的作用: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控制责任,稳定经营;降低营业费用,增加运用资金;有利于拓展新业务。
121、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特征: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
作用:第一,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定器的作用;第二,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第三,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第四,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
种类: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122、物业保险的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赔偿原则;公平互利原则;近因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比例分摊原则。
123、物业保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