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物业管理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7)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物业管理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完成情况酌情返还。
17、由公司分配给项目部的新接物业管理项目,其年终决算后根据实际产
生利润的情况,由公司与项目部共同分享,项目部负责人享有最高额度为实际利润总额的30%。
18、项目部或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在经营责任期限内,应服从公司的正常工
作安排及调度,对于正常的岗位调动,经营责任人保有对经营期间所享有利益的权力,公司统一在年终决算中兑现;对于经营指标出现重大偏差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公司有权立刻终止其经营责任,取消其经营责任人应享有的一切利益,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经营责任人法律责任。 19、奖惩结果在次年决算编制后兑现。
20、本经营目标责任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
董事长:
(签章)
年 月 日
第7页,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