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
时间: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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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上每半小时对校园巡逻一次。
4、大门、楼梯铁门定时开关。上课时间和静校时间,不准外来人员到校活动。5、5、静校后教职工上楼办公室要登记,交负有财产保管责任。
6、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7、学生放学时,值日教师,保安员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8、保安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9、放寒暑假,组织由行政、教师、保安、工人组织的轮值护校。学校定期开展防风、防盗、防潮、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由教导处、总务处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总务处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地、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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