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5)
时间:2025-02-23
时间:2025-02-23
学校
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①定期检查。由综治办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做好记录。
②不定期检查。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长室人员组织“行政人员联合巡查”,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每日巡查:值日教师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二、报告与整改
1.学校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若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能解决的尽力整改到位;若不能解决的及时通报到综治办,综治办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校长,并逐级上报,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处罚与奖励: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将加强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督导,对工作负责、排查认真、整改及时的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进行处罚。具体措施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扣除一定数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处罚。
师生出入校园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校门,进门要出示相关证件,出门要持班主任和校长室批准的请假证明,否则禁止出入。
2、教职工出校门要主动向值勤人员说明情况后,方可离校,按规定时间回校。
3、校外人员进校,应先登记,说明来意,然后按值勤人员安排行事。家长来访或来校看望孩子,由值勤人员安排在接待室等候,方可进入;来客来宾来访,要征得校长室同意;上级领导来校指导和检查工作,通知校长室后可直接让其进入校园;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校园。
4、各种机动车辆,上课期间一律禁入。课余时间,未经校长室同意也不得进入校园。
上一篇:5.12护士节文艺晚会主持词
下一篇:2012投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