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时间: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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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公司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调整对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会议应遵守的规则】本公司应当遵照法律、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集股东大会。
第四条 【会议筹备工作负责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股东出席会议的权利义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律、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律师见证】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实公司律师见证制度,并由律师对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股东大会提案股东的资格和持股比例;
(四)验证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六)应本公司要求对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公司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本公司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公司章程;
(十一)对本公司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代表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额百分之三以上股东的临时提案;
(十三)决定本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五)
(十六)报告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及独立董事的相互评价结果;
(十七)报告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的相互评价结果;
(十八)有关法律和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公司
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股东大会职权的授权】在不违反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 股东大会可将其部分职权授权董事会公司使。
第三章 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第九条 【会议形式】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十条 【股东年会召开时间】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且应当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十一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低于本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不含);
(二)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含)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含)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计算。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只有二名独立董事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其一致同意;
(七)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只有二名外部监事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其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含)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含)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按前款规定由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会议地点应当为本公司主要办公机构所在地。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符合的条件】股东 …… 此处隐藏:3281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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