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参考之问答(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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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人犯罪不适用刑罚。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f4`#B:~-g+f-\
2)秦朝规定身高不满6尺的人犯罪不加刑。当时身高6尺的人一般要达到15岁。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r2Z2}+m*x
3)汉律曾多次下诏规定责任年龄,大体分为10岁以下80以上、7岁以下80以上:8岁以下80以上、7岁以下70以上。
4)唐律的第一篇“名例律”中规定“老小废疾减免刑罚”。70岁以上,15岁以下犯流罪以下可以收赎;80以上,10岁以下犯反逆、杀人应该处死刑的要上请,犯盗窃或伤人的可以收赎;90以上,7岁以下犯死罪也不加刑。
9、夏朝的“昏、墨、贼,杀”是当时夏朝法律的条文吗?
答:“昏、墨、贼,杀”是否是夏朝的法律条文,现在还不能认定,但根据史料记载,夏朝已经有了昏、墨、贼三种罪名,对此都处以死刑。这来自于春秋时期《左传》记载的一起案例[晋刑侯与雍子争田案]。此案发生于鲁昭公十四年(公元前528年)。据《左传》载,晋国的刑侯和雍子争夺畜地的土田,调解了很久也没有成功。于是韩宣子命令叔鱼来处理这个案子,认为罪过在雍子。雍子为了贿赂叔鱼,就把女儿嫁给他。叔雨宣判刑侯有罪,刑侯发怒,在法庭上将叔鱼和雍子杀死。韩宣子询问叔向如何处理这件事,叔向说:“三人罪状相同,杀了活者的人而暴尸,死者暴尸就可以了。雍子明知自己的罪,还要用女儿贿赂叔鱼以换得胜诉;叔鱼出卖法律,刑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状相同。自己有了罪而掠夺别人的美名是错,贪婪而败坏职责就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是贼,皋陶的刑法规定:昏、墨、贼,杀,应法办。”于是杀死刑侯并暴尸,把叔雨、雍子的尸体也暴陈于市。1I"r7t8[2W6?;]*g
10、中国古代法律有对贪赃枉法的官吏处罚的规定吗?
答:中国历史上的个别朝代已经注意到贪赃枉法的官吏对朝政的侵蚀,所以对此在法律上加以规定,要求惩治贪官污吏。
唐律的第三篇“职制”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其中规定贪赃枉法的官吏要严厉惩处。具体办法有:监临之官受所监临财物的,根据所受财物的多少处不同的刑罚;监临主司受财而不枉法的,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官吏收受其管辖区内人民的财物、猪羊供馈或役使其下人民,或向属下的人民借贷财物以及接受财物而为人请求者,都以“坐赃论”。'_,p*Q$e/{;M,b2N
明朝的皇帝朱元璋深刻认识到贪官污吏的危害性,要求对此进行严厉惩治。《大明律》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重惩处;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40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所所谓“风宪官“的御吏,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
11、教材中有几处讲到定罪量刑的原则?
答:定罪量刑是刑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已经对此有了规定。教材中一共讲到三个朝代法律关于定罪量刑的原则。!z&N7f D u(V2K!B s5B4t)E
西周的原则有: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4)罪疑从赦$J3C4M2X1e!~
秦朝的原则有:1)关于责任年龄:秦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3)区分故意与过失:秦律将故意称“端”,过失称“不端”4)并合论罪5)共犯加重6)自首减刑7)诬告反坐:秦律将故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人的行为称作“端告”;对非故意陷害他人,而是由于事实认定有误的告发,叫做“告不审”。+p8I2u,B!w/[.|/~(P
汉朝的原则有:1)关于责任年龄,几次下诏规定了不同的年龄段2)亲亲得相首匿,在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犯罪,可以相互隐瞒犯罪事实3)贵族官僚有罪先请,公侯及其嗣子和官吏三百石以上者犯法,司法官吏不得先行审理,必须要先请示皇帝裁决,然后再下法司(4)关于法律时效问题(5)先自告除其罪(e9T;M%X(z,R
12、中国古代一共规定了多少种死刑的方法?:j3Y W+j.D%{"I
答:教材提到的死刑方法很多1)斩、戮2)炮铬,商朝时期使用。3)醢4)脯,商朝时期使用。5)劓殄,商朝时期使用。6)凌迟,五代时期开始使用,宋朝时期规定为法定刑。7)具五刑,秦朝时期使用。8)定杀,秦朝时期适用于麻风病人9)坑10)磔11)弃市12)轘13)膊14)焚15)绞,西周时期适用于公族。16)族诛17)殊死18)枭首19)腰斩
13、如何理解中国古代的“盗贼”犯罪?
答:中国古代的“盗贼”与我们现代意义不太一样。那时不是简单的指盗窃和杀人,“盗”指的是那些严重危害统治阶级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贼”指的是严重危害统治阶级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鉴于当时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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