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参考之问答(18)

发布时间:2021-06-06

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天朝田亩制度》平均分配土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个"有田同耕,有钣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绝对平均的理想社会。#k8X-x/R%J(~/~$?'p

24、太平天国有哪些重要的立法活动?

答:(1)政权组织立法。1853年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基本纲领,它确认了太平天国的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体制。太平天国在形式上采用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在地方政权分为省、郡、县三级,县以下设各级乡官。(2)土地立法。《天朝田亩制度》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的主张,规定了平等平均的土地分配原则,把田按质量的高低分成九等,并规定15岁以下受田的数量是16岁以上的一半。(3)经济立法。《天朝田亩制度》规定了国库制度。每二十五家设一国库,由两司马负责管理。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依据其废除私有的原则,曾一度禁止商品贸易,但由于在实际中行不通,不久便取消此项禁令,改由国家统管贸易。互太平天国后期,反映在《资政新篇》中的经济立法,则一改太平天国昔日的旧貌,而带有浓厚的资本主义色彩。《资政新篇》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建公路、造轮船,开矿山、设银行、办保险,并奖励各种发明创造。(4)刑事立法。主要是《太平刑律》,此外《十款天条》、《太平条规》和天王及各王的诏令。其内容如下:A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B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C坚决取缔"妖书邪说";D实行严刑峻罚。(5)婚姻立法。《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另外规定"合挥",就是今天所说的结婚证书,太平天国认为"一夫一妇,理所宜然",并以法律强制在居民中实行一夫一妻制。由于太平天国严厉禁止淫邪和娼妓,所以"在太平天国所有的城市中,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25、太平天国刑事立法和婚姻立法有哪些特点?:::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b-P1b.y4g'f8k5d

刑事立法。主要是《太平刑律》,此外《十款天条》、《太平条规》和天王及各王的诏令。太平天国的刑法, 是太平天国镇压敌人、惩罚犯罪、保卫革命成果和保护人民的工具,其内容如下:(1)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2)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3)坚决取缔"妖书邪说";(4)实行严刑峻罚。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s8婚姻立法。《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否定封建买卖婚姻的陋习。。另外规定"合挥",就是今天所说的结婚证书。太平天国反对要求妇女"从一而终"的封建传统观念,主张寡妇可以再婚。在婚姻关系上,太平天国认为"一夫一妇,理所宜然",并以法律强制在居民中实行一夫一妻制。由于太平天国严厉禁止淫邪和娼妓,所以"在太平天国所有的城市中,娼妓是完全绝迹的"。:::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f6@.n+R$f,@:r

26、如何评价太平天国的司法制度?

答(1)司法机关。太平天国的司法和行政是合一的,没有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使官吏才有司法审判权。在中央,天王是太平天国的最高领导者,也是最高裁判者。天王以下的各王、侯,以及丞相、检点等也都有审判权。还设刑部尚书、典刑罚、典天牢等专职司法官吏。在地方,郡长官总制和县长监军,都兼理"狱讼钱粮"。他们和专职的司法官典执法一起,参加具体的审判工作。各级乡官也"悉设公堂刑具",掌管"催科理刑"。

(2)诉讼制度。太平天国规定了一套较为严格的诉讼审判制度。如果不服,则由两司马报上级官逐级审理,表明了太平天国司法的严肃性。但由于过于繁琐,在当时紧张的战争条件下,很难实现。从太平天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它的诉讼程序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太平天国在审判方面是比较审慎的。另外,在审理案件时,很多都是公开进行的,同时向群众讲明"某人现犯何罪",应得何罚",并且"当从行刑"。总之太平天国的审判制度,反映了农民的愿望和要求,与清朝衙门在审判时主观臆断,贪赃枉法,随意陷于罪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m4o6R6J']'n+Z"Z-N4Q.X"g

27、太平天国法制建设的革命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答:太平天国革命,沉重打击了清王朝的反动统治,英勇地抗击了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掀起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革命高潮,揭开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其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制度之全,变革之深,不仅为中国以往历次农民革命运动所不及,而且在世界农民革命史上也实属罕见。在革命斗争中,太平天国先后提出了两个基本纲领--《天朝田亩制度》,把中国农民千百年对土地的要求,上升为一个完整的平等的土地制度;《资政新篇》,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提出了发展近代经济、文化的一系列主张。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X*t-P*F0R'c.e9v

但是,太平天国毕竟是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初期的农民政权,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加上当时社会条件的限制,使它的法制不可避免地带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

第十三章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2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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