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参考之问答(1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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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凌迟"刑,用以制裁"口语狂悖致罪者",并以诏敕的形式确定下来。:::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F8t/Q%c5A._
5、元朝法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1l1P%U:S/I9C;e2\$e8m
答:第一,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第二,残暴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元律限制与剥夺汉族劳动人民自由权利,严禁汉人,南人私藏武器,练习武艺,结社集会,甚至连打猎和夜间点灯都禁止;第三,维护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第四,确认蓄养奴婢的合法性。
6、试述元朝的司法制度。0]
答:元朝统治者为了使蒙古人尤其是蒙古贵族地主获得可靠的司法保障,建立了一套充满民族压迫色彩的司法制度。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T0k3[4a;d3H7{$_5P.f
(一)司法机关。元初,中央审判机关是宗正府,对"诸王附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罪重囚.....悉掌之","且遥领诸路刑狱".到秦定帝时,才将审判权分别归还刑部和地方政府,但宗正府对两京师的蒙古人以及集赛,军站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仍行使审判权。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机关也掌有一定的审判权。地方上的司法审判权,掌握在由蒙古人担任的"达鲁花赤"手中。由此可知,元朝司法审判机关设置繁杂,职掌混乱,互不统摄。
(二)诉讼制度。元朝的诉讼制度大体采用唐、宋制。对人民的诉讼权也有种种限制:奴婢、佣雇者除对主人犯恶逆、侵损己身允许告诉外,其余不得控告评价,违者处杖刑;如告言私事,等于评价自首,而奴婢还要处杖刑。妻子对丈夫也是如此。告诉只能自下而上,不得越诉;但允许对官吏"受赂不法"的行为径赴宪司控告,而不以越诉论罚;有冤者可击登闻鼓申诉,并允许诣乘舆诉。司法机关对诉讼案件,应受理而不受理,或受理后拖延不决的,由监察御史及廉访司纠治;若故入人罪,以其罪罪之;听讼之官吏在"事关有服之案并婚姻之家曾受业之师与所嫌之人"时,应回避。元朝的"恤囚"制度有所发展,实行轻重异处、男女异室,有病者给医药,病重者去枷锁;狱官若以重为轻、以急为缓,或医疗不及时而致囚死损者,该管官吏要坐罪。对拷讯也作了限制,规定非强盗,不加酷刑;重事需加拷讯者,由长贰僚佐会议立案,然后施行。然而在军事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下的元朝,官吏害法任情,恣意妄为,贪赃受贿,滥施酷刑,法律所规定的诉讼原则都不过是一纸具文而已。
(三)监察机关。元朝的监察机关,中央为御史台;地方设行御史台,全国分为二十七道监察区,又置提刑按察使,监察官员人数之多,品极之高,超过历代。御史台的职掌是"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7、明律与唐律相比较最显著变化有哪些?2m1p*b'[&I1f'?
答:1)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反抗行为;2)严惩侵犯地主阶级财产行为;3)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4)严厉惩治贪官污吏;5)加强对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5r/i/@+w5_;t
9、试述《明律》严禁臣下结党和严惩贪官,对巩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作用。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h0~*r6?(g$O#q(A
答: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削弱皇权、分散统治力量的教训,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列措施以外,《大明律》中还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削弱君主集权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虐杀无辜。明朝统治者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但却由此滋长了宦官专权;因为孤处深宫的专制皇帝,只能依靠宦官为耳目,从而为宦官擅权提供了方便。
《大明律》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所谓"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
10、清律具有哪些特点?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u"E1N'u7G&|
答:第一,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首先,扩大逆罪的范围及其株连范围;其次,以"文字狱"的形式惩罚异端思想。第二,维护满族享有更大特权的封建等级制度。清律完全继承了明律中确认的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系列条款。同时清律还极力保护贵族、官僚的特权;第三,维护满族地主阶级的财产所有权;第四,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化。(1)废除了明律中所规定的匠籍制度;(2)雇工人的法律地位有所改善;(3)将一些贱籍豁除为良。第五,建立了更加严酷的刑罚制度。清律在沿袭笞、杖、流、死五刑的基础上,从加强镇压的原则出发,增加了许多新的刑罚,主要有迁徙、充军、发遣、凌迟、枭首、戮尸。
11、谈谈清律中关于满族人犯法在刑罚和诉讼程序方面享有哪些特权?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4[6K"e$t&e$h3~#C j)Q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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