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通知

时间:2025-07-09

信贷管理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

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支行、营业部:

近年,全国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涉案金额大幅攀升、领域不断延伸,涉稳隐患明显增多,形势十分严峻。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或实施非法集资犯罪,风险隐患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1号),进一步强化我行案件防控工作,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严控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铲除案件风险隐患,总行决定在全辖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为贯彻总行风险排查精神,普兰店市信贷管理部现将全辖信贷人员及信贷业务进行一次排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组 长:孙振国

副组长:张仁辉 成员:各二级支行负责人

一、专项排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对象

普兰店支行所辖全部营业机构中的信贷人员及信贷业务。

(二)排查内容

各单位要对本机构信贷人员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开展全面风险排查,信贷类业务是否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等领域进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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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做到排查的精、细、全。排查范围为2013年2014年2月末有余额的信贷类业务。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各二级支行、营业部、分为自查、汇总报告、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文到之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 自查由各二级支行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面为100%。

(二)汇总报告阶段:2013年5月5日结束。

现场检查结束后,各二级支行应完成对检查结果的整理、审核、汇总并上报信贷管理部,同时要确保报告结果及时、真实、准确。

三、专项检查组织领导

此次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普兰店支行负责组织。各二级支行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本支行排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积极组织,认真排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银行业参与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全面、深入地做好此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严守底线,杜绝本机构信贷人员及信贷资金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集资。

汇总报告于2014年5月5日:二级支行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加盖业务公章报信贷管理部。(王勇收)电话:83111251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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