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遴选“教学案例”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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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遴选“教学案例”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作者:吴桂鸿

来源:《大学教育》2014年第07期

[摘要]理论抽象和意识形态色彩浓是影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教学效果的客观因素。在遴选“教学案例”时,应坚持思想政治性、专业针对性、启发性和时效性的基本原则,这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

[关键词]原理课教学案例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 G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07-0066-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简称“原理课”,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当代马克思主义观察世界、分析国情的思维方法,促使学生树立牢固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然而,这门课程理论抽象、政治性强、意识形态色彩浓,使得教学有一定的难度。笔者认为,在“原理课”教学中,唯有精心选择教学案例,还原基本原理,实现理论阐述通俗化、具体化,思想宣传贴切化、生动化,方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为此,笔者认为,在“原理课”教学实践中,遴选“教学案例”应坚持相应的基本原则,即思想政治性原则、专业针对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和时效性原则。

一、思想政治性原则

思想政治教育是任何一门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任务,因此,“原理课”教学必须突出这一重要功能,增强学生的信念教育。为此,在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应尽量突出案例的思想政治性,选择那些具有很强感染性,能引起学生共鸣的案例。

在讲授“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这一内容时,笔者选择了2012年年度感动中国人物——陈家顺作为教学案例。通过讲述这位“民工局长”、“卧底局长”的优秀事迹,促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广大党员干部确实是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由此增强学生对“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的正确理解,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

二、专业针对性原则

“原理课”的理论概括性强,意识形态很浓,这一特性自然在客观上增加了教学的枯燥性。实践证明,如果授课教师在教学中能联系学生的专业,选择与学生的专业有关的案例,就可以有效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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