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1990〕001号博士和在职人中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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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和在职人中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 劳动部 人事部
关于博士和在职人中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
题的通知
教高〔1990〕00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丁(局)、人事、劳动厅(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在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提出一些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三、本通知自发出之月起执行。过去与工龄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予追补。
博士和在职人中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