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25
发布时间:2024-11-25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2.依据国家的招生政策,审定学院招生举措的合法性、可行性,并积极跑办。
3. 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宣传方案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年度经费框算方案进行审定并监管使用。
5.负责对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审定。
6.指导学院长期生源基地建设,并做好相关宣传运行经费的复核审批工作。
7.负责划分学院招生宣传小组,制定各招生小组的招生任务,制定奖惩方案,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调度会,听取和检查各招生小组工作进展情况。
8.组织召开招生工作推介会。
9.根据招生办公室提交的《年度招生工作总结与分析报告》、《新、老学生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及相关工作建议予以研究,协调完善学院相关工作,为下一年招生工作的开展给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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