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根据刘凤科、韩友谊讲义制作)
发布时间:2024-11-25
发布时间:2024-11-25
罪名 虚报注册资本罪
客观
刑罚
情节较轻的3年-7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同上 同上 7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没收财产 同上 同上 5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同上 同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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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数量上的要求; 核材料:核燃料、核燃料产物、核聚变材料 的统称(不包括核武器)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 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惜植物、 珍惜植物制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指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如不是国家禁止出 境的文物,则不构成本罪 贵重金属:黄金、白银、其他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同上 同上
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不是营利) 情节严重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并处罚金
3年-10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单处罚金
9
走私废物罪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液态、气态废物 运输进镜, 偷逃应缴关税 及工商税税额≧ 5 万元 1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邮寄, 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偷逃税额 5 万元 -15 万元
偷逃税额 15 万元 -50 万元
10
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
2未经海关许可并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 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 贸易的原材料、零件、支撑品设备等保 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 1倍-5倍罚金
3年-10年有期徒刑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 1倍-5倍罚金
3未经海关许可并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 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 内销售牟利 走私罪: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物品,数额较大的 2、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3、以原料进口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主 主 体:均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单位) 观:故意
客 体: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除外)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多次走私未处理,应按累计数额计算(未经处理:未受过刑事处罚;海关、公安、工商等机关的行政处罚),满5万元即可
5万元即可
刑罚
情节特别严重7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没收财产 同上 同上 5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同上 同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单处罚金 3年-10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单处罚金 无期徒刑;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同上 同上 无期徒刑,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同上 同上 5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5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死刑
单位犯罪
备注
双罚制 √ √ √ √ √ × × 双罚制 双罚制 双罚制 双罚制 双罚制 双罚制 双罚制 共犯 与走私犯事前通 谋为其提供方便 从重处罚 武装掩护走私, 数罪并罚 对以暴力、威胁 方法抗拒缉私以 走私罪、房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职务罪
×
双罚制 双罚制:
1. 偷逃税额 15 万元 -50 元并
情节特别严重 2. 或≧ 50 万元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并处偷逃应缴说额: 1倍-5倍罚金 没收财产
偷逃税额≧ 50 万元 并情节特别严重无期徒刑;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判处 :罚金 人判处 :3年以下徒刑; 拘役 √ 2 情节严重的, 3-10年徒刑3 1
情节特别严重,判处 10年以上徒刑
等机关的行政处罚),满5万元即可
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