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员工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意见(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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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 规章制度
(二)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能岗匹配、择优聘用、动态管理的原则,采用招聘、组聘、竞聘等多种方式,组织员工持证上岗。
(三)凡在岗人员,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与所从事的岗位专业(工种)不相符的,应限期取得相应证书;对超过限期仍不能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及时安排离岗培训,待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后,方可重新上岗;对超过限期不能持证上岗、且暂时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降低工资待遇的办法,创造条件,督促取证;降低工资待遇和离岗培训期间待遇的具体措施,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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