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员工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意见(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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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 规章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由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联合会(协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批准的培训、考核机构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
5、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开展的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后取得。
6、公司系统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证书,须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及培训管理职责,通过参加公司各级人事(教育培训)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
五、建立有效机制,为持证上岗提供保障
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各级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不同岗位的持证上岗标准,明确上岗条件和要求,规范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训、评价、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培训、评价、考试考核取证事宜,为持证上岗制度的推行提供保障。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应将实施持证上岗工作列入教育培训、考核取证的年度计划。
(一)公司系统要逐步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在岗人员都应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等有重要影响的岗位中,要率先实行持“双证”(即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上岗制度。对新录用人员,见习期满后应取得所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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