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9)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4.3.4 项目GPS定位
编码标识牌设立后,应进行项目的GPS定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每个编码标识牌都需进行GPS定位;
b) GPS定位时应将定位仪放置于编码标识牌处,待数据稳定后读数; c) GPS信息统一采用dd.dd.ddd数据格式。 5 质量检验 5.1 基本要求
5.1.1 质量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5.1.2 检验项目、数量及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若未涉及的部分,可按SDJ249.1、SDJ249.2、SL38和SL176的要求执行。
5.1.3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
对工程功能或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单位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监理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若无监理单位的,施工单位取样时,应有项目组或其委托的代建管理机构或受益人作为见证人员参与取样,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5.1.4 质量管理制度
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实行项目组或其委托的代建管理机构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和烟草部门共同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制度。各方应履行本规程所规定的质量检验职责,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 5.1.5 委托检验
参照执行的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无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由项目组或其委托的代建管理机构委托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5.2 检验职责 5.2.1 施工单位
5.2.1.1 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终检),按本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数量,加强质量检验工作,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工序、单元、单位工程等质量评定表。有隐蔽工程的,还应绘制隐蔽工程图件、完善隐蔽工程签证资料等。
5.2.1.2 无专业资质施工的项目,由项目组或其委托的代建管理机构指定的质量检查员负责完成。 5.2.2 监理单位
应根据本规程规定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及相应质量评定表。其见证取样的数量应达到施工取样数量的5%~10%;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根据需要按SL288的要求或合同约定执行。 5.2.3 项目组或其委托的代建管理机构
5
下一篇: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