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服务规范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18
发布时间:2024-11-18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
指导原则。
第二条 分级护理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
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
务。
第五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
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
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 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 重症监护患者
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 实施连续性肾脏代谢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 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展开护理工作。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 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 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 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十四条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五条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六条 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七条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保证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医院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处理,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第二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时调查分析,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院的护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指导原则子2009年7月1日施行
分级护理制度
一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二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师参照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的分级护理原则,下医嘱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 护士根据医嘱做好床头分级护理标识:特级护理为棕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无标识
四 严格遵照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护理要点和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标准对病人实施护理
五 由医院护理三级质控网络成员负责检查考核分级护理工作质量。
一 特级护理
1)晨间护理 1整理床单位 2面部清洁和梳头 3 口腔护理 1次/日
2)晚间护理 1整理床单位 2面部清洁 3口腔护理 4会阴护理 5足部护理 1次/日
3)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
4)卧位护理 1 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 1次/2小时
2 协助床上移动 必要时
3 压疮预防及护理
5)排泄护理 1 失禁护理 2 床上使用便器 需要时
3 留置尿管护理 2次/日
6)床上温水擦浴 1次/2~3日
7)其他护理 1 协助更衣 需要时
2 床上洗头 1次/周
3 指/趾甲护理 需要时
8)患者安全管理
二 一级护理 A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同特级护理
B 患者生活部分自理
1)晨间护理 1整理床单位 2面部清洁和梳头
2)晚间护理 1 协助面部清洁 2 协助会阴护理 3 协助足部清洁
3)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
4)卧位护理 1 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 1次/2小时
2 协助床上移动 必要时
3 压疮预防及护理
5)排泄护理 1 失禁护理 2 床上使用便器 需要时
3 留置尿管护理 2次/日
6)床上温水擦浴 1次/2~3日
7)其他护理 1 协助更衣 2 协助洗头 3 协助指/趾甲护理
8)患者安全管理
三 二级护理 A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同一级护理B
B 患者生活完全自理
1)整理床单位 1次/日
2)患者安全管理
四 三级护理 同二级护理B
1次/日 1次/日 需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