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土建施工质量与安全标准继续教育培训指(5)
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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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有符合这些要求。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1999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5.1.6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15.4.1 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2.4 地基处理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 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3.5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防振或隔振措施。
6.4.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 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 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
.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 3.15 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