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制度
时间:2025-07-04
时间:2025-07-04
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制度
一、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档案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将一切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收集进室。
二、 收集范围:文件、材料、资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带;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荣誉证书、奖杯、奖牌、锦旗、纪念品、签字留念册、领导题词、名人字画等实物、撤销单位档案接收;死亡干部、职工档案接收。
三、 收集的时间及数量:文书档案应于下月10日前移交本月文件、材料一式两份与底稿一并收集进室;照片、光盘、录音、录像带各一套处理完毕及时收集进室;基建工程资料,于竣工三个月内收集进室;实物材料及时收集进室;撤销单位档案及时接收进室;死亡干部、职工档案按规定时间接收进室。
四、 收集要求:充分发挥档案网络的重要作用,专兼职档案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将应归档的各种档案材料按时收集齐全、完整。
五、对收集来的文件材料、声像材料,严格按照能源部1991年制定的《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进行分类、整理、编目、装订。
六、在分类整理的同时,要力争准确地鉴定每一份文件材料地保管期限和其应归的类号。切割装订整齐美观,确保
文件的内外质量。
七、编目、档号与排架
0-5大类按照文档整理规定进行编目,并按年度一类目一保管期限-件号排列。
6-9大类和会计档按、声像档案按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对《发电、供电、施工企业档案分类表》使用过程中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编目与排架。
八、 按文号整理《发文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