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济责任人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11-18
发布时间:2024-11-18
常泰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济责任人承诺书
本人作为装饰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施工管理,向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本工程绝不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本人将常驻本工地负责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常驻工
地时间不少于总工期的80%。
三、保证落实好项目部的技术管理人员班子,保证执行公
司的规章制度。
四、恪守信用,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供应商货款。
五、认真施工,绝不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为优质品。
六、保证工程款(包括备料款、进度款、决算款、维修款)
汇入公司所开设的“双控”专用账户(或公司指定账户)。工程款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工程,不挪做他用。
七、本人作为工程第一负责人,承担整个工程的全部安全
责任。保证在工程开工后半个月内购买保险,否则可以由公司代为投保,费用在本工程款中扣除。
八、保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工期,认真编制施工进度计
划,按期完工。
九、保证接受公司的“五个控制”(即品质、资金、安全、进度及施工队伍素质的控制),以及公司各个文件精神执行。
十、保证及时做好竣工资料和决算工作,以及维修保养服务工作,使整个工程得到圆满结束。
十一、保证遵纪守法,维护公司的形象及信誉。
本人愿立此承诺书,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违约,愿意向公司支付该工程总价10%款项的违约金。
立约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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