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12正式)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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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科地产公司
工程管理月度考评管理办法(2012版)
一、总则
1.目的:为执行集团、地产公司关于“实现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目标,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综合评比排序,激发所辖各项目争先创优”的精神,达到激励、锻炼队伍的目的,持续促进工程综合管理的全面提升,本着综合考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集团工作流程制度、季度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考评方式:四川地产考评小组每月对各项目进行考评排序(季度排序当月除外),并于月底(或次月上旬)在公司OA上公示。
3.目标:各项目在每月考评排序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实际参评内容综合得分率应不低于85分(持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
4.适用范围:四川地产公司(大成都及子公司)(首次示范区及样板房不适用于本办法)
二、分则
1、综合考评检查评分内容及标准:
综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基础管理工作、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四大类。
(1)重点工作包括:四川公司临时下达的管理任务的落实,年度拟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工程督导检查发现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缺陷整改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落实;
(2)基础管理工作包括:监理部资料和工程管理资料(进度管理、工程技术资料、竣工物业移交资料、成控部收方签证等资料及时性、规范化和档案管理规范化等);
(3)质量管理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园林工程(单
独排序检查)四个子项目;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作法、检查及验收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安全专项验收资料收集存档等,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附表(工程月度排序检查用表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示)。
2.检查排序的单元划分、周期及范围
2.1参评单元划分
重点工作以项目标段为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基础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管理,以项目标段为单位参加排序;每月度按附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2考评周期及范围
每月度对各个项目或项目发包标段按下列形象进度进行考评:
1) 土建工程:高层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形象进度达到第二层(模板已拆除)、多层建筑(花园洋房、别墅等)达到第二层(模板已拆除);
2) 安装工程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同土建工程一并检查;
3) 装饰工程竣工后参加考评;注:“竣工”是指合同约定竣工时间或经审批调整后的竣工时间。
4) 园林工程按正式进场施工(由于园林施工的特殊性,园林不纳入项目月季度排序考核内容);
5) 基础工作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所有在建项目,均纳入综合考评范围(±0.00以下场内文明施工不纳入考核)。
备注:对各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监理机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查,由项目工程部监督执行并随机抽测70%。各项目的检测、抽测数据(详2012工程质量自查用表)监理单位应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考评小组随机抽检每月各项目各单位工程(每个标段单位随机抽检)的同一楼层的部分或全部房间的实体质量,以核查该项目工程管理情况。同一单位工程上月度已经进行了抽检排序的工
程范围(楼层)本月度不再重复抽检。
三、细则
1、综合考评办法
1.1评分方法
项目参评单元综合考评的实得分评分方法为:
重点工作、基础管理工作、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四大类的权重分别为10%、25%、45%、20%。其中,质量管理中土建、安装的权重分别为35%、10%;当单项进度达到分则中2.2条款规定的可以参加排序的要求时,则按照综合排序细则评分标准对各单项进行评分。重点工作、基础管理工作以项目为单位按照排序细则进行考核评分;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照综合排序细则评分标准对各单项进行评分,各单位(项)工程实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考评实得分。
注:在主体结构检查单项得分中考虑不同建筑形态的难度系数,别墅及花园洋房(质量、安全分项得分)均乘以1.05和1.03的难度系数,若当期排序检查过程中有高层和洋房(或别墅)时,则分别计分,取其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综合得分=∑检查分项得分率X权重+特别加减分项。
特别加减分项包括:
1.1.1对集团工程管理部、四川地产公司(大成都及子公司)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要求上报或落实的由考评小组进行裁定并在当月考评结果上给予2分的特别加减分。
1.1.2本项目(单位)工程每成功举办一次由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的市级质量(或安全文明)现场观摩会,当期月度考核给予项目考核综合得分直接加5分的奖励并给予20000元及时奖金;成功举办集团级质量(或安全文明)现场观摩会每次加10分并给予50000元及时奖金;成功举办区级质量(或安全文明)现场观摩会每次加2分并给予10000元及时奖金,以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1.1.3本项目(单位)工程发生施工扬尘(±0.00以下不纳入考核)、或作业噪声、或污水(污物)排放等,受到上级单位或社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或通报批评处罚一次当期排序综合得分扣减5分并对该项目处罚2000元;排序期内本项目被集团(或地产公司)责令停工整顿或通报批评一次则当期排序综合得分直接扣减2分并对该项目处罚2000元;因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被市(或区)级职能部门或地产公司责令停工整顿或通报批评一次则当期排序综合得分直接扣减3分并对该项目处罚3000元;排序期内(指上期排序成绩完成公示至本期公示完成前的时间段)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死亡或其他安全重大安全事故,项目当期排序最终成绩扣罚10分;
1.1.4排序检查时,若发现本项目(单位)因故意隐瞒基础资料(尤其是方案、变更、收方签证、物业交移等)规避地产公司检查,则项目当期排序综合得分直接扣减1分,并处罚项目部500元。
2.考评办法及操作程序:
2.1考评小组由工程总监指定人员组成(至少4人,分别负责土建、安装及基础资料及成控部相关资料检查);
2.2四川地产公司考评实体检测部分由考评小组随机抽检各项目各单位工程,的同一楼层的部分或全部房间的实体质量,以核查该项目工程管理情况。同一单位工程已经进行过抽检排序的工程范围(楼层),以后不再重复抽检。
2.3 基础管理由考评小组随机抽检工程部和监理机构项目部的基础管理工作,按考评表计分,按比例纳入综合评分。
2.4考评小组的评审情况于每月度末(或次月上旬),将以项目为考评单位的综合考评分在OA上公示,便于地产公司领导掌握情况,以适时指导工作。
3.奖励与处罚:
3.1四川地产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
3.1.1 项目每获得一次《工程管理月度考评排序》第一名,奖励该项目1000元,项目负责人绩效加2分;每获得一次《工程管理综合考评排序》第二名,项目负责人当月绩效加1分。反之,若项目每获得一次《工程管理月度考评排序》最后一名(综合评分低于80分),对该项目处罚1000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项目负责人扣绩效1;对获得一次《工程管理综合考评排序》倒数第二名者,项目负责人当月绩效扣1分。
3.1.2 根据年度综合排序名次,若项目连续出现三次排序为倒数第一名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中提职选拔中不得予以晋升;项目管理综合排序前一、二名次数多或所管项目在区域树立了行业标杆的前两名项目负责人在年度提职晋升中优先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