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全真模拟题(3)
时间:2025-03-11
时间:2025-03-11
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
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某工程项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有A、B、C、D、E五单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
该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8、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由于8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3.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1.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因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只有4人不妥,因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具有评标所需的专业能力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3.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13起30d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12月1
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4.某堤防加固工程依据《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防洪闸及堤防加固。其中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将新闸门的制作及安装由分包单位承担。合同约定:①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时,其超出工程量清
上一篇:40米T梁试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