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表_课程设置最新
发布时间: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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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表_课程设置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表(试行) 2013、9
说明:1、义务教育段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周。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2周,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周。1-6年级每课时40分钟,7-9年级每课时45分钟。《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鲁教基字〔2002〕19号)
2、高中段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高一、高二年级每周有3学时机动时间(含班团活动时间),学校可自主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时间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鲁教基字〔2008〕21号)
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小学1-2年级体育课安排4节。1-2年级地方与学校课程由省定的4节调整为3节。
4、6年级、8年级、高二地方课程增加一学期科学发展观教育小学10课时,中学15课时。(鲁教基函【2009】39号) 5、地方课程设置依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菏泽市2011至2012学年基础教育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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