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17
发布时间:2024-11-17
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争创地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35岁以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一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二、组织管理。
3、成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至少有一名领导干部主管创建活动,单位领导重视争创工作,并积极参与各项争创活动,为争创活动提供必要人力、物力支持。
4、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定期总结检查,结合创建集体的业务工作和青年干部实际,制定争创活动规划,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5、按年度编制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包括计划、措施、自查、申报、考核、表彰、总结,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内容记载要详实清晰,材料齐全。
6、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负责人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自觉带领青年争先创优。
三、 创建氛围
1、有明确的创建主题,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青年文明号”牌匾及“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窗口服务单位要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争创人员要挂牌服务。
2、建立争创活动宣传阵地,借助宣传栏、墙报、争创“青年文明号”简讯等形式公布创建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活动资料、考核情况等内容。
3、办公场所内外整洁卫生、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精神面貌好,敬业精神强。
四、 思想作风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且每位参与争创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3、积极参与植树、捐赠、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群众和舆论好评。
五、工作技能
1、认真学习经济基础理论和金融专业知识,熟悉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注意提高争创集体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有培养青年人才或岗位能手的规划、计划和措施,鼓励青年干部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或技术操作比赛,青年干部业务熟悉,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积极鼓励青年干部参与业务调研、主讲人活动和青年课题组活动,注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理论研究与探索。
4、鼓励青年干部参加文化知识继续学习和教育,提高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
六、工作业绩
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显著,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党团员的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2、按照上级单位和本行党委的布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底的综合评比或专业评比中名列前茅。
3、注意青年干部培养,促进青年干部成才,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成才积极创造条件,争创集体的青年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及系统组织的青年活动,优异成绩优异。
七、团的建设
1、建立健全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选配充实团的干部,健全《团员登记制度》,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2、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对象,推优措施落实的好。
3、围绕党委(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活动,有影响、有特色、受好评。
八、附加分
1、争创集体获所在单位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先进科(室)等荣誉。
2、争创集体受上级单位表彰或在系统综合(专业)评比中列前三名。
3、争创集体的青年获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党(团)员等个人荣誉或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竞赛等活动获个人前三名的。
4、有关理论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报告被领导批示采用或课题研究成果被上级单位评奖表彰的。
5、团委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团干部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6、其他突出业绩。
八、一票否决
除不符合创建基本条件予以一票否决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予以一票否决:
1、年终绩效考核争创集体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D级的或考核中本集体干部职工有不称或基本称职的;
2、窗口服务部门被群众有效投诉,限期整改而愈期不改的;
3、“青年文明号”考核中考核评分低于80分,限期整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经重新考核仍低于80分的,其它情形须予以一票否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