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公平正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发布时间: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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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公平正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读后感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权威读本。自从去年年底单位向每位职工发放了这一读本后,我认认真真进行了研读。这本著作生动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和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通过研读,我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之宏大,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卓越领导才能和高超的治国理政智慧,领略到字里行间洋溢着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该书分为17个专题,内容丰富,体系庞大,下面,我将重点结合第4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谈一下自己的感悟和体会。
法治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坚持依法治国”列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一篇贯穿法治精神的纲领性文件”。可见,法治建设的发展一脉相承,不断深化,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这是史无前例地专门通过一次全会来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视和发展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题收录的4篇习总书记关于法治的讲话中,《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便是选自《四中全会决定》。这是一个指导性、纲领性的文件,其后的法治建设和改革工作都是围绕这一中心开展的,包括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安排也是对《四中全会决定》的贯彻深化和创新发展。
我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讲话内容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法治相关内容进行了对比研究,下面结合几个例子来谈一下两者之间的传承发展,也是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领域的一些重要成就。
一是一些重要观点论断的传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和重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观点论断,这些观点论断便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讲话中提出的。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党中央深化依法治
国实践最关键的举措,即设立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样,在最大范围和最高层次上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更好地协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环节工作,使得法治建设成为所有党政军民学单位的大事,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组织保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深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讲话中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十九大报告除了重申这些观点,还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依宪治国的进一步深化,为我国宪法实施工作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只有宪法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只有宪法各项规定要求真正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底线和红线,依法治国大业才能最终取得成功。谈到这里,不得不提的就是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坚持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有21条,其中一条是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我认为这一条修改非常有意义。它深刻地贯彻体现了十九大报告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一精神,是实实在在加强全国人大在宪法方面的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