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花服饰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章程(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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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决策会议为投票性会议,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召开,主要为企业制定下的方案及安排进行决策讨论及投票,由委员提出决策内容,主持人发起投票,进行决策。
第十五条 临时性专项会议不定期召开,目的在于协调企业重大事项的解决性决策会议,会议由委员发起,根据进展临时安排。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每月召开办公会,并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主席主持,主席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九条 相关工作组成员可列席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外来单位及嘉宾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可以根据需要,经由委员会批准后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性机构或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由此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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