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9)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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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水位降深、降深次数和延续时间视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试验目的和计算方法确定。抽水水量应对天然流场有较大的扰动,尽可能暴露储存量与迳流量的转化关系和矿区的水文地质边界。
c.观测孔(点),应根据试验目的和计算方法确定。宜布在不同的富水区、参数区、边界水量交换地段以及地表水、“天窗”、断裂带等地段,必要时外围区亦应布少数孔控制。
d. 具体观测方法应按专项设计执行。 4.4.5 地表水、地下水动态观测
4.4.5.1 矿区进入详查阶段即应选择代表性井、泉、钻孔、生产矿井、地表水等进行动态观测,勘探阶段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观测内容包括:水位、水量、水温和水质。
4.4.5.2 水位、水量、水温观测,一般每隔5—10天一次,雨季或急剧变化时段加密。日变幅大的地区,应选定一个时段进行微动态观测;水质一般按丰、枯季取样。连续观测时间不少于一个水文年,当勘探周期不足一年的中、小型矿床或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可视矿区条件酌定。
4.4.5.3 地下水动态观测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勘探工作结束后由生产部门继续观测。 4.5 矿坑涌水量计算
4.5.1 矿坑涌水量计算必须建立在正确认识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勘探设计时应初步确定其计算方案,并在勘探过程中,随着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认识的深化逐步的修正和完善。
4.5.2 应根据矿区水文地质特征、边界条件、充水方式,建立矿区水文地质模型和数学模型,选择有代表性的参数及合理的方法计算矿区一期开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需预先疏干的矿床,应计算相应水平疏干漏斗范围内的地下水储存量,必要时,估算最低开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主矿体在侵蚀基准面以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可计算全矿区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4.5.3 矿坑涌水量计算主要方法有:比拟法、数理统计法、水均衡法、解析法、数值法和物理模拟法等应根据概化的矿区水文地质模型和所获得的各项水文地质参数情况选择,必须注意计算方法的使用条件,有条件时应采用几种方法计算和对比。
4.5.4 对计算成果应进行详细评述,推荐作为矿山一期开拓水平疏干排水设计的矿坑涌水量,分析论证计算涌水量可能偏大或偏小的原因及矿床开采后矿坑充水因素和涌水量的变化。 4.6 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4.6.1 对矿坑排水应对其利用的可能性及可利用程度做出评价。
4.6.2 矿区内有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时,应根据现有资料做出评价;矿区无可供利用的水源时,应在区域上指出供水方向。
4.6.3 矿区内有地下热水时,应圈定热异常范围,大致查明热水的形成条件,估算热水量,测定其化学成分,分析热水开发利用前景。
4.6.4 根据矿区水化学分析成果,研究赋存矿泉水的可能性,对达到GB 8537—87《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的水点,应对其利用的可能性做出初步评价,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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