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解析(16)
时间:2025-05-01
时间:2025-05-01
劳务派遣工)与规章制度(特别是奖惩制度)进行梳理。相比之下,外资企业动静最大,这多少与企业的法律意识强弱相关。而在部分地区,一些民营企业的HR经理还在认为,直接把劳动部门搞定就行了。
在新法的规定中,只有当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与企业签订的服务期未到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两种情况下时,企业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仍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位HR经理发邮件向公司领导建议,企业规章制度的严谨与规范变得尤为重要了,原有规章制度需要修改。
在公司领导看来,这是一次 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加强考核的机会 。而另一方面,公司在招聘时的把关也更重要了, 在严进的前提下如何留人、用好人也是关键 。
过去若干年的合同短期化,造成了社会心态的浮躁,企业不愿意花大气力投入培训,员工多求立竿见影,也不愿意在企业中做长远的事情。 翟继满认为,今后企业不仅要把好用工的入口关, 最关键的是采用柔性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进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使劳动关系双方能得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在过去的合同短期化时代, 技工荒 ,特别是高级技工人才的极度告急,正是劳资双方重短期利益、轻长期发展的结果。
也有尝试更多地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的企业。事实上,在美国,40%的派遣员工最后会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而在中国,这个数字只在15%~20%之间。
是的,劳资关系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不过,这并非1986年铁饭碗的回归。
《劳动合同法》在解雇方面最大的变化就是依法解雇放宽了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很希望纠正企业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自己损害很大的错误看法。在他看来,企业的依法解雇被扩充为一般性解雇、惩罚性解雇和经济性解雇,譬如单位转制、重大技术改革、员工重大违规等6种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副主任信春鹰对该理念进行宣传, 如果大家看了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所有的劳动合同都有法定解除的条款 。
解读:劳动合同法十大焦点
一、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四、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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