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时间:2024-11-12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应当充分认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承担领导应尽的责任。必须按规定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常规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领导小组应根据所在地区当前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全面计划安排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按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要与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签订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要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应急处理工作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之中,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学校应当把卫生教育和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必要的卫生和健康教育,同时要将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大力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特别是突发性传染病预防知识,师生员工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要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优美校园环境活动,创造文明卫生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增强师生员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按照卫生和食品卫生的有关法规,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以及其它方面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使规章制度人人知晓,执行制度。建立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按要求由医疗或卫生保健机构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五、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卫生和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源的管理,不出现水源污染造成疫病传播等事故。
六、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学校厕所的使用功能、格局分区、内部设施配备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厕所应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排水做到雨污分流,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七、应当配备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处置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必需的常规医疗用品和其它相关的设施和场所,配备预防常见传染病的预防药品。
八、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制度和失责追究制度。学校领导应当根据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检查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的制度落实、措施到位、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建立督查台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此作为对教职工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与奖惩挂勾,对失责人应按章依法追究其责任。
九、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